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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行政-請問市府發的公文是否都可以改成電子公文,不要再收到紙本公文?

  • 發布單位:秘書處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桃園市政府

倘欲接收電子公文,若為政府機關,需使用GCA政府憑證;若為公司行號,需使用經濟部工商憑證;另如為自然人,目前並未開放使用自然人憑證接收電子公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