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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行政-收到通知領取公文(留件)?

  • 發布單位:秘書處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桃園市政府

一、負責人親自領件:攜帶負責人身分證、印章到六樓文檔科領件櫃檯領取。
二、委託他人領件:準備領取公文委託書、受委託人攜帶身分證、印章連同委託書至文檔科領件櫃檯領取。
三、先通知文檔科人員(分機:6604)分機通知留下要領取公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