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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府市政大樓暨所屬機關辦公空間二級防疫管理措施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園區管理科

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月23日發布,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,桃園市政府市政大樓暨所屬機關辦公空間,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措施調整如下:

一、實名(聯)制維持實施,並持續執行完整清消作業
(一)各機關實名(聯)制、量測體溫等措施維持實施。
(二)市政大樓西側側門及吸菸區維持封閉。
(三)市政大樓環境清消作業持續執行,維持第三級警戒清消頻率。

二、7月27日起,部分場地開放借用
(一)桃園市綜合會議廳201會議室、市府B2大禮堂,7月27日起開放借用。
(二)市政大樓休閒活動場地,7月27日起開放借用。社團活動防疫指引,依本府體育局訂定之運動場館開放營運指引,團體課程相關規定實施。
(三)因應本府後棟外牆施工工程,市政大樓川堂暫不借用。目前B2韻律教室作為本府清潔人員分流休息空間,亦不外借。

三、7月27日起,開放外送及物流人員入內

四、市政大樓B1員工餐廳,7月27日起降載開放部分區域內用,設置隔板、實施梅花座、維持供應各式外帶餐盒;並自8月2日起,開放流動攤販擺攤。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,及本府經濟發展局美食街內用指引,仍禁止試吃、試用,並拉長各攤商間距、降載攤位數量,並要求各攤商落實「2罩1套」(口罩、面罩或護目鏡、一次性手套)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