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協助本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宣導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7月15日起搬至內壢自強立體停車場7樓,原址(桃園、中壢監理站2樓)仍設置裁罰窗口繼續提供服務。

  • 發布單位:事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桃園市政府

旨揭為協助本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宣導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7月15日起搬至內壢自強立體停車場7樓,原址(桃園、中壢監理站2樓)仍設置裁罰窗口繼續提供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