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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家庭教育中心宣傳109年度「青少年親子共學營」活動

  • 發布單位:事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桃園市政府

一、 為增進青少年親子之正向溝通與互動,以促進親子關係,特辦理旨揭活動。

二、 研習時間: 109年11月1日及11月8日(星期日),共2日,9時至17時。

三、 參加對象:目前就讀國、高中之青少年及其家長,親子(二人一組)一起參與,以15組親子為限。

四、 研習費用:免費,報名之親子需全程參與二日課程。

五、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8日(三)受理報名,額滿為止。

六、 報名方式: 填妥報名表,報名表可傳真或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,並請來電確認報名是否成功,洽詢專線:03-3366885-13,傳真:03-3333063。

七、 全程參與者可登錄「愛的存款簿」、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」及「教師研習時數」14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