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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宣導提醒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事宜

  • 發布單位:事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桃園市政府

一、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0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,請儘早申報,以免最後人多擁擠。

二、110年4月25日前國稅局就符合條件之簡易申報案件,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,請多加利用。

三、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請多利用「信用卡」、「行動支付」、「委託取款」、「自動櫃員機」、「晶片金融卡」或「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」轉帳繳稅。

四、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增為18.2萬元,110年5月申報109
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。

五、以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(KIOSK)取得「查詢碼」,上網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,沒有讀卡機也能輕鬆報稅。

六、110年4月25日起,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(https://tax.nat.gov.tw)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。

七、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最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