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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目錄彙送

  • 發布單位:文檔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秘書處

檔案目錄彙送作業係為實踐政府資訊公開,維護民眾知的權利,依檔案法第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,各機關應將檔案目錄,每半年按規定期程送交本局,彙整公布於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(NEAR),以提供民眾查詢檔案目錄及申請應用檔案,達到促進檔案開放與運用,充分發揮檔案功能之目的。 

本府案卷著錄及目錄彙送簡要說明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