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處針對「第二行政園區」選址評估案,說明如下:
一、桃園市議會新春團拜活動,邱議長期許市政府考量南北平衡,儘早完成「第二行政園區」規劃。鄭市長也公開回應,會將桃園市議會遷建可行性一同納入評估。今年,鄭市長也多次與邱議長針對行政園區議題探討。鄭市長表示,選址需考量土地取得的可行性、本市各都市計畫發展構想、捷運及鐵路車站設置,整體周延考慮後再行決定。
二、秘書處委託「美商傑明工程顧問台灣分公司」,針對本市轄內基地條件、土地取得難易度及交通便利性等條件,進行可行性評估,包括11個都市計畫及2個非都市計畫,市議會議員公開建議,盤點近66個機關用地、文教用地、車站專用區等基地進行可行性評估。
三、市議員提出的選址建議,包含舊司法園區、中壢青埔高鐵特區站前車站專用區、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機關用地、桃園火車站後站台灣銀行土地、捷運綠線沿線都市計畫基地、中壢多功能體育園區等,皆有納入「第二行政園區」評估選項。
四、顏處長表示,「第二行政園區」選址涉及層面廣泛,本案已召開2次工作會議,2次市長專案報告,委託的評估顧問公司亦提出第一版的報告書。顏處長進一步說明,「第二行政園區」興建預算龐大,影響深遠,選址方案應取得府會共識,因此,鄭市長也特別對外說明,最終選址不需要以今年9月為期限,一切以專業評估及形成共識為前提。
顏處長說,除目前桃園市內原有都市及捷運計畫之外,也將針對第二行政園區中繼方案、長期方案,也會進行討論。